招聘流程圖:由職位空缺到候選人接受聘用

由編制獲批到候選人接受聘用的招聘流程泳道圖:編制審批、履歷篩選、候選名單、面試與評核、諮詢人與工作許可查核,以及聘用條件的薪酬幅度審批。

運作方式

  1. 把泳道改成你們真實的角色

    把「人力資源/招聘」換成你們的招聘主任、獵頭合作方或共享服務中心;如果兩輪面試的參與者不同,就把「面試小組」拆成第一輪與第二輪。只有當編制與薪酬幅度確實由別處簽批時,才刪去財務泳道——而且要把那兩個決策移到真正擁有它們的泳道裡。

  2. 訂定審批點與門檻

    寫明誰來回答「編制是否已獲批?」,以及依據甚麼來回答,例如一份已批准的編制表或一個已列入預算的職位。再補上薪酬幅度的負責人,以及超幅度方案的升級路徑,好讓「聘用條件是否在薪酬幅度之內?」有一個真正的答案,而不是一種慣例。

  3. 把面試與評核環節改成你們自己的

    把「進行行為面試」展開為你們實際會做的輪次(初篩電話、專業面試、小組面試、終面),並把「完成與職位相關的評核」改成你們的工作樣本、簡報或個案。如果你們根本不做評核,就整個刪去這一步,而不要把它留成一種願望。

  4. 決定甚麼觸發重新開放的迴路

    回到尋才的「重新開放」分支,是對「沒有合適人選」這件事的誠實回答。寫下在重新刊登之前必須改變甚麼——薪酬幅度、基本條件、尋才渠道,還是招聘廣告本身——好令這個迴路不只是把同一次搜尋再做一遍。

  5. 把各項查核放在正確的時點上

    確認你們的書面聘用通知是否以諮詢人核實為前提條件,以及工作許可證明在甚麼時候被核驗。如果與你們的實際做法一致,就把「完成諮詢人核實與工作許可查核」移到「發出書面聘用通知」之後——但工作許可的核驗必須仍在到職日期之前完成。

  6. 補上負責人與時限,並保持它是最新的

    為每個步驟配上具名負責人與目標處理時間,尤其是篩選與聘用審批。然後把這張圖分享給照著它執行的用人經理們,並只保留一個版本,好令流程變更能在圖的版本歷史裡看到,而不是靠一封電郵宣佈。

常見問題

招聘流程包含哪些主要階段?

六個,次序如下:界定職位並取得編制審批;刊登廣告並尋才;對照基本條件篩選申請;就候選名單達成共識;面試與評核;最後查核、審批並發出聘用通知。實務中最常被略過的是第一個和第四個階段,而這正正是職位為何會卡在審批環節,或者帶著一份無人簽過字的候選名單一路漂下去的原因。每個階段都應當有一個負責人,以及一個能夠結束它的決策。

誰批准一個新職位,甚麼時候批?

審批通常分成兩半。編制審批——機構到底願不願意再多養一個人——歸財務或預算負責人,並且應當發生在招聘廣告寫出來之前,而不是找到候選人之後。薪酬審批——具體的聘用條件是否落在該職級的薪酬幅度之內——歸財務或薪酬部門,應當發生在聘用階段。這張圖把它們畫成兩個獨立決策,因為它們在不同時點依據不同的材料來回答。

沒有合適候選人時應該怎樣做?

流程應當重新開放,而不是悄悄降低標準。在本範本中,「候選名單是否達成共識?」與「面試小組是否推薦聘用?」都可以回到尋才。在重新刊登之前,至少要改變一項輸入:薪酬幅度、基本條件、尋才渠道或招聘廣告本身。用同樣的渠道把一個原封不動的職位再登一次,只會得到同一份候選名單,而真正拖垮招聘周期的正是第二次搜尋。

諮詢人核實與工作許可查核應該在甚麼時候做?

工作許可必須在僱傭關係開始之前完成核驗,責任由僱主承擔,所以絕不要把它留到到職當日。舉例來說,英國內政部的指引要求在第一個上班日之前完成查核,僱主才能獲得法定免責理由;具體要求因司法管轄區而異,請以你們所在地的規定為準。諮詢人核實通常在口頭或附條件的書面聘用通知之後進行,這也是許多機構把書面聘用通知明確寫成「以諮詢人核實結果滿意為條件」的原因。本範本把各項查核放在聘用決策之前,但這個先後次序是一項政策選擇,值得寫在圖裡,而不是預設大家都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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