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圖
學術誠信個案流程圖:非正式處理或正式轉介、學生回應、委員會裁定、處分、上訴期限及紀錄存檔。
甚麼是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
多數誠信疑慮,都是有人在學生遞交的作業中發現不妥。接下來怎樣處理,決定學生有沒有得到公平對待,也決定學校對相似個案是否一視同仁。有一套書面程序,結果就不會取決於剛好由哪位講師發現。
這個範本把工作分給五個角色:講師、誠信主任、學生、審議委員會和教務處。講師提出疑慮,亦可以嘗試非正式處理,但只有誠信主任才可以展開正式轉介,所以提出疑慮的人不會同時負責裁定。在作出任何裁定之前,學生都會看到指控及證據。
成績爭議屬另一回事,應交由[成績覆核申訴流程](/yue/templates/成績覆核申訴流程)處理;至於對個案處理方式的投訴,則可參考[客戶投訴處理流程](/yue/templates/客戶投訴處理流程)的做法。這裡的例子和角色只作說明,請換成你們自己的政策。
本流程圖涵蓋的內容
本範本包含
- 第一個分支「屬首次、輕微事件,而且學生願意面談?」,把非正式處理與正式轉介分開,正式一邊還設有核對過往紀錄的步驟。
- 證據迴圈:「證據是否足夠交由委員會審理?」可以以「仍有缺口」回到「向講師及學生搜集進一步證據」,然後審議委員會才「聆訊個案並考慮證據」。
- 裁定、處分及上訴:「按證據衡量,違規是否成立?」、「按公布的處分準則訂定處分」、「學生是否在限期內提出上訴?」,以及教務處的「記錄結果並把處分記入學生檔案」。
何時使用本範本
- 你正在撰寫或修訂學術失當的處理程序,需要說明每個階段由誰負責。
- 各講師處理疑慮的做法不一,你想為非正式與正式個案訂出一條共同認可的途徑。
- 你需要向新的委員會成員或誠信主任講解通知、回應、裁定和上訴的先後次序。
運作方式
訂定非正式處理的門檻
在「屬首次、輕微事件,而且學生願意面談?」界定甚麼算是首次及輕微,並要求核對紀錄,這樣重犯的個案就不能私下了事。
設定通知及回應的安排
在作出任何裁定之前,必須先有「通知學生指控、證據及其權利」和「遞交書面回應及任何證據」兩個步驟,並為各自訂明限期。
分清各人的角色
為誠信主任及審議委員會兩條泳道寫上負責人,並說明委員會採用的舉證標準。處分準則和上訴理由,請按你們的政策調整;如果同時整理多個學校流程,亦可對照[學生入學申請流程](/yue/templates/學生入學申請流程)的結構。
常見問題
為何要把講師與正式調查分開?
發現問題的人,心中已經有了看法。把正式個案交給誠信主任和審議委員會,可以讓指控者與裁決者分開,一般認為這對學生較為公平。
甚麼時候可以非正式解決個案?
不少政策容許對首次、輕微而學生接受有關疑慮的事件這樣處理。這幅圖仍然會把結果集中記錄,令日後在其他地方出現的個案,也看得到這次紀錄。
這幅圖可以取代我們的失當處理政策嗎?
不可以。它只是一條常見途徑的可編輯示意圖。門檻、舉證標準、處分和時限,仍然要以你們自己的政策、當地規例和法律意見為準。
此流程所處的位置
在大多數機構中,此流程會交接給成績覆核申訴流程圖。
後續流程
- 成績覆核申訴流程圖 — 成績覆核申訴流程圖:由講師非正式覆核、系主任覆核到申訴委員會,附限期和重新評閱迴圈,最後作出決定。
所屬
- 教育
- 學術管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