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績覆核申訴流程圖
成績覆核申訴流程圖:由講師非正式覆核、系主任覆核到申訴委員會,附限期和重新評閱迴圈,最後作出決定。
甚麼是成績覆核申訴流程
對成績有異議的學生,需要知道先找誰、有多少時間,以及不滿意結果時會怎樣。沒有書面訂明的梯級,申訴會落到錯的人手上、錯過限期,或者原地兜圈。
這個範本按一般的逐級上報做法,畫出五個角色:學生、講師、系主任、申訴委員會和教務處。每一級都可以維持原有成績、調整成績,或向上轉交。真正的迴圈只有一個:「委託獨立重新評閱」會回到「委員會決定?」,讓重新評閱成為決定的參考,而不是取代決定。
它與[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](/yue/templates/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)並行,後者處理的是指控而不是成績爭議;服務方面的投訴,則可跟隨[客戶投訴處理流程](/yue/templates/客戶投訴處理流程)。角色與時限只屬示例。
本流程圖涵蓋的內容
本範本包含
- 入口的把關「是否在申訴期限內?」,以及「以逾期為由拒絕,並說明有否例外途徑」這條出路。
- 三級覆核:講師的「對照評分準則重新閱卷」、系主任的「由第二位評卷員盲評提供意見」,以及委員會的「委員會決定?」。
- 結案部分:由教務處處理的「發出載有理由的最終決定信」、「記錄決定並指引可向外部申請覆核的途徑」,以及「更新紀錄並發出修訂後的成績」。
何時使用本範本
- 你正為手冊、規例或網站撰寫申訴程序的文件。
- 學生和教職員對於由哪一級處理申訴、在何時之前處理,意見不一。
- 你想確認每一級都有清晰的結果,而且申訴不會停滯不前。
運作方式
訂定申訴期限
界定「是否在申訴期限內?」由何時起計,以及在「以書面列明理由,要求非正式覆核」時接受哪些理由。
決定每一級的權力
為講師、系主任和申訴委員會三條泳道,寫明他們可以調高成績、調低成績,還是只能確認;以及重新評閱後的分數可否比原來低。
以紀錄作結
把教務處定為唯一更改成績和記錄決定的單位。如果貴校也處理學術失當,可一併參閱[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](/yue/templates/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)和[課程審批流程](/yue/templates/課程審批流程),了解學術決定如何記錄。
常見問題
為何先嘗試非正式覆核?
多數爭議源於誤會或計算錯誤,講師對照準則重新閱卷便能解決。非正式的一步快捷,也把正式委員會留給較複雜的個案。
甚麼是盲評的第二次評卷?
第二位評卷員看到作業和評分準則,但看不到第一次的分數,所以意見是獨立的。這是系主任或委員會層面常見的保障措施。
重新評閱的結果可以調低成績嗎?
這視乎你們的政策。這幅圖把規則留給你們決定,但無論怎樣選擇,都應在學生提出申訴之前向他們講清楚。
此流程所處的位置
在大多數機構中,此流程緊接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圖之後。
前置流程
- 學術誠信個案處理流程圖 — 學術誠信個案流程圖:非正式處理或正式轉介、學生回應、委員會裁定、處分、上訴期限及紀錄存檔。
所屬
- 教育
- 學術管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