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急應變流程圖與決策樹
工作場所緊急情況最初幾分鐘的決策樹:誰處於危險之中、是否可以走近、疏散還是原地暫避,以及由誰發出解除警報。
甚麼是緊急應變流程圖與決策樹流程
工作場所緊急情況的最初幾分鐘,並不是有人在照章執行一套程序。那是一連串在時間壓力下作出的決定,作決定的是碰巧站在那裡的人。有沒有人受傷。走近是否安全。我們自己處理得來,還是應該召喚緊急服務。我們往外撤,還是留在裡面。事先寫下來,這些問題幾秒鐘就答得到;交給臨場判斷,每一個必須回答的人都會給出不同的答案——而「走近是否安全」這條問題答錯,正是一名傷者變成兩名傷者的原因。
本頁是一棵決策樹,不是跨職能流程圖,而這個分別正是它單獨成頁的理由。流程圖回答的是「接下來會發生甚麼,由誰去做」:它穿過各個階段和角色泳道,在工作完成時結束。決策樹回答的是「我們揀哪個選項,誰有權作這個選擇」:它的主幹是一串問題,它的分支通向各不相同的具名結果,而不是匯合到同一條順利路徑上。如果你們要的是一宗事故由發現、控制到檢討的端到端次序,那是 /yue/templates/保安事故應變流程 上的流程圖;而本圖最後引出的那份報告背後的調查,在 /yue/templates/根本原因分析流程。本圖刻意停得更早——它只涵蓋應變方式仍在被選擇的那個時間窗口。
圖上有七道判斷,分布在四條泳道之中,泳道命名的是誰去回答而不是誰去動手——最先到場的人、疏散引導員或急救員、事故指揮官、緊急服務部門——以及由報警到解除戒備的五個階段。五個具名結果掛在這些判斷之下,關鍵判斷的準則寫在步驟註釋裡,因為一棵沒有把檢驗準則寫下來的決策樹是沒有用的。它刻意保持通用:應急預案的法定責任、通報的時限,以及誰可以批准重新進入,各司法管轄區都不同,亦取決於你們現場持有哪些危害,所以請把這些準則當作起始結構,並換成你們自己的。
本流程圖涵蓋的內容
本範本包含
- 七道判斷構成主幹,每一道都把答案作為分支標籤:是否有人受傷或處於危險之中?(是/否)、該區域是否可以安全走近?(安全/不安全)、現場資源能否控制得住?(能/不能)、是否需要召喚緊急服務?(需要/不需要)、疏散還是原地暫避?(疏散/原地暫避)、人員是否全部點算到齊?(全部在場/有人失蹤)以及現場是否可以安全重新進入?(可以/不可以)。
- 四條泳道命名的是決策權而不是一張部門圖:最先到場的人報警並判斷生命危險,疏散引導員或急救員判斷現場能否走近、危害能否被撲控,事故指揮官選擇疏散還是原地暫避並召喚緊急服務,到場的救援指揮官決定現場幾時可以重新使用。
- 把可否走近的檢驗準則直接寫在判斷上:超出一具滅火筒所能應付的火勢、來源不明的氣體或化學品洩漏、接觸帶電部件、結構受損、佈滿濃煙的房間或密閉空間,一律讀作「不安全」,從而導向「撤離並設置警戒線」,而不是導向急救。
- 「現場資源能否控制得住?」上的四項門檻——危害細小而且沒有蔓延、施救人員受過針對該類危害的訓練、正確的裝備就在伸手可及之處、身後有一條暢通的逃生路線——四項之中只要有一項不成立,答案就是「不能」。
- 五個各不相同的結果,而不是一個漏斗:原地暫避直至解除戒備、搜救移交緊急服務部門、發出解除警報並復工、現場未獲放行並結束應變,以及填寫事故報告——一宗無須召喚緊急服務、已被控制住的事故,最終亦落在這裡。
- 點算這條分支:點名對照的是簽到登記表,因此承辦商人員、訪客和司機亦全部計算在內;而「有人失蹤」這個答案就地結束這棵樹——搜救移交消防救援部門,任何人不得再進入,包括受過訓練的員工。
何時使用本範本
- 你們正在編寫或修訂一份應急預案,需要把最初幾分鐘的決定放在一頁紙上,令疏散引導員可以在警報響着的時候讀得完
- 面對同一宗事故,兩位主管會作出不同的反應,你們需要把檢驗準則寫下來——走近還是撤離、自行撲控還是召喚救援、疏散還是原地暫避——而不是臨場發揮
- 你們要舉行一次疏散演習或桌面演練,希望把決策點和決策權擺出來,好有東西可以檢驗
- 你們在帶疏散引導員、急救員或承辦商人員上手,需要說明每一個決定由誰有權作出,包括非辦公時間
- 審核員、保險公司或認證機構問過你們,機構是如何在疏散與原地暫避之間作選擇的,以及由誰發出解除警報
運作方式
把泳道改成你們自己的決策權
把最先到場的人、疏散引導員或急救員、事故指揮官和緊急服務部門,換成你們實際配備的角色。泳道要停留在「誰回答每一道問題」,而不是「誰去做事」——這正是它之所以是一棵決策樹的原因。如果在夜間、周末或單人當值的更次上沒有人擔任事故指揮官,那條空泳道本身就是發現項,而指定一名副手就是糾正方法。
寫出你們自己的可否走近規則
打開「該區域是否可以安全走近?」這道判斷,把通用清單換成你們實際持有的危害:現場的物料、切電後仍然帶電的設備、需要呼吸器的區域、需要工作許可證的空間。這是那道會製造第二名傷者的判斷,所以它必須能夠被一個沒有時間思考、亦沒有受過該類危害專門訓練的人回答得出。
為你們的場地訂定疏散與原地暫避的準則
事先決定哪些事故把人往外送、哪些把人留在裡面,並把它寫在判斷旁邊。疏散的前提是逃生通道比留在原地更安全;原地暫避的前提剛好相反,通常是外面的有毒煙雲、惡劣天氣或者出入通道上的保安威脅。寫明庇護處、集合點,以及在主集合點處於下風位時使用的後備集合點。
訂定點名名單的來源以及由誰保管
把「人員是否全部點算到齊?」這一步指向一份包含承辦商人員、訪客、司機和所有獨自工作者的名單,並寫明由誰把它帶到集合點。憑一份員工名冊點名,正是訪客被漏掉的原因;而一份只存在於大廈內伺服器上的名單,根本算不上點名名單。
寫明誰發出解除警報,以及誰不可以
在重新進入這道判斷上寫明誰有權放行現場。如果緊急服務部門已經到場,重新進入通常由他們而不是由本機構決定,而一塊靜下來的警報面板並不等於解除警報。要把「現場未獲放行」這條分支認真寫進預案:人員去哪裡、由誰通知他們、由誰與家屬和傳媒溝通。
補上你們的通報責任,然後令圖保持已審批並經過演練
每一條分支都以一份報告結束,包括誤鳴和已解除的原地暫避。寫明必須記錄哪些內容——發現、警報、召喚、疏散與解除警報的時間,點名結果,傷者與虛驚事件——以及你們對監管機構或保險公司負有的對外通報責任,其範圍與時限因司法管轄區而異。然後把圖送去審批、標註日期,並在每一次演習和每一宗真實事故之後重新走一遍。
常見問題
緊急應變決策樹與緊急應變的跨職能流程圖有甚麼分別?
跨職能流程圖回答的是「接下來會發生甚麼,由誰去做」。它穿過各個階段和角色泳道,適合描述事故發生之後的數小時和數天:控制、溝通、調查、糾正措施、結案。決策樹回答的是「我們揀哪個選項,誰有權作這個選擇」。它的主幹是一串問題,分支標籤是答案,各條路徑通向不同的結果而不是同一個。應急管理兩者都需要,但不放在同一頁上:本圖涵蓋應變方式仍在被決定的那幾分鐘,隨後的端到端次序是另一張獨立的圖。
甚麼時候應該疏散,甚麼時候應該原地暫避?
當危害在室內、而逃生通道仍然可用時疏散——火警、濃煙、室內洩漏、結構受損。當外面才是更危險的一邊時原地暫避:外面的氣體或化學品煙雲、惡劣天氣,或者出入通道上的保安威脅。典型的失效方式是沒有準則、臨場拍板,人正是這樣被送進他們本應被保護而避開的那團煙雲裡。把觸發條件寫在判斷旁邊,只作一次決定,只發布一次通告,並確保每一位疏散引導員聽到的是同一條指令。
員工應否自行撲救火警或處理洩漏?
只有在少數幾項條件同時成立時才可以:危害細小而且沒有蔓延、該人員受過針對這類具體危害的訓練、正確的裝備就在伸手可及之處、身後有一條暢通的逃生路線。其中任何一項不成立,答案就是不可以,而正確的反應是撤離、設置警戒線並召喚緊急服務。現場自行處置是一項必須事先授予具名的、受過訓練的人員的許可,而不是最先到場的人臨時作出的判斷。
緊急情況之後由誰發出解除警報?
不是警報面板,亦不是最急着回去工作的那個人。如果緊急服務部門已經到場,放行現場通常是到場救援指揮官的決定,隨後由事故指揮官宣布結束應變。本圖把它畫成一道有兩個結果的獨立判斷,因為「現場未獲放行」是一種需要事先規劃的真實狀態——人員有地方可去、有人去通知他們、對這一更餘下的時間有一個決定——而把它當作事後再算的事,正是人群會慢慢走回門口的原因。
如果甚麼都沒有發生,還需要寫事故報告嗎?
需要。本圖的每一條分支都以一份報告結束,包括那次誤鳴、那場用滅火筒撲熄的小火,以及那次二十分鐘後就解除的原地暫避。報告是把一次應變變成證據的東西:它固定下發現、警報、召喚、疏散與解除警報的時間,點名結果,以及那些否則沒有人會記錄下來的虛驚事件。其中一部分事故還帶有向監管機構或保險公司通報的對外責任,其範圍與時限因司法管轄區而異,所以請在你們自己的版本上寫明哪些事故觸發哪一種通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