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檢討審批流程圖(由觸發到閱讀確認)
政策檢討審批流程圖:按到期日或事件觸發、確認負責人、差距分析、諮詢、法律與員工代表審核、分級審批、發布與閱讀確認。
運作方式
把泳道改成你們的管治架構
把政策管理部、政策負責人、受影響業務部門、法律及合規、員工代表與審批機構,換成你們真實擁有的角色與組織。即使政策管理部只得一個人,也要令它與政策負責人保持分開:一個跑循環、管登記冊,另一個對內容負責、為這次改動辯護。如果你們並沒有勞資會議、亦沒有獲承認的工會,就把員工代表那條泳道連同引向它的判斷一併刪掉,而不是在圖裡留一個從不做事的組織。
把觸發條件清單寫入政策管理框架
按日曆觸發很容易;事後引起爭論的是事件觸發。把它們在框架文件裡逐條列明:法律或法規修訂、一次監管執法行動、一宗嚴重事故、一條內部或外部審核發現、營運模式的重大改變、一次架構重組,以及一次收購。寫明誰有權把檢討提前抽出來、以及怎樣抽,因為一次要靠某個人碰巧看到新聞才發生的計劃外檢討,算不上一項管控措施。然後在你們跑的每一次檢討上,都記錄是哪一項條件觸發的。
在需要用到之前就把審批級別定下來
趁現在沒有任何修訂在辦,先給登記冊裡每一份政策標上它的級別和具名的審批機構——等修訂稿已經草擬出來才去定級別,會把一個管治問題變成一場排會議的爭論。第一級怎樣判,請去讀董事會保留事項清單,而不是從主題上猜。然後把大部分框架漏掉的兩件事寫下來:誰可以把一次修訂在級別之間移動,以及當審批機構在生效日期之前開不到會時,授權審批應該是甚麼樣子。第二個缺口,正是未獲批准的政策悄悄生效的地方。
界定甚麼算重大變更
「是否屬須培訓的重大變更?」在你寫下判定準則之前是空的。重大,意味著這次改動改變了某個人必須做甚麼:一項新增責任、一個被調低的門檻、一條新的禁止規定、一條不同的匯報路線。它不意味著一個部門改了名,或者一處交叉引用被更正。這件事判錯了,兩個方向的代價都很高——拿雞毛蒜皮去培訓,只會教會大家一路按「下一頁」;而一次無聲的重大變更,會令員工理直氣壯地繼續按舊做法做。讓政策負責人提出答案,並由審批機構在審批時一併確認。
決定閱讀確認與豁免怎樣追蹤
從人力資源系統這類權威資料來源去圈定受影響人群,而不是從一份電郵群組名單;訂一個限期;透過直屬主管去追沒有回應的人;並把完成率歸檔到它所對應的那一版政策上——一個不帶版本的確認率甚麼都證明不了。然後把例外登記冊當成這次發布的一部分,而不是事後才補做的收尾工作。給它指定一位具名負責人,要求每一項豁免都帶到期日、批核人,以及它所依賴的補償性管控措施,並在這次修訂生效之前,把仍然存活的那些重新指向新的條文編號。
走一遍,然後發布一個版本
把畫好的圖拿給泳道裡的那些人——政策負責人、管登記冊的那位、一位法律審閱人,以及審批機構的秘書——用一份真實的政策由頭到尾走一遍,包括一次甚麼都沒有改的檢討。按他們實際的做法去改圖,而不是按框架上寫的。然後把這一版發布出去,並在它上面記錄一次審批,同時保留此前的版本,好讓這個用來檢討政策的流程本身,亦處於它對其他一切所要求的版本控制之下。
常見問題
政策檢討審批流程包含哪些步驟?
由政策本身寫明的到期日、或者由一件先於它發生的事件觸發檢討。確認誰是當責的負責人,因為架構重組會令政策變成無人認領。把現行文本對照觸發原因做差距分析,判斷是否需要修訂。如果不需要,就記錄本次檢討並訂下一個到期日。如果需要,就在已批准的版本上以追蹤修訂草擬修訂版,向該條文所管轄的業務部門諮詢,做法律及合規審核,並在勞資會議或獲承認工會持有諮詢或協商權利的地方,把這項改動交到員工代表那裡。修改草稿,提交到這份政策所屬的審批級別,並記錄決定。然後發布一個帶版本號和生效日期的新版,公告改了甚麼,收回並歸檔被取代的版本,在改動屬於重大時提供培訓,向受影響員工收集閱讀確認,並按新的條文編號更新例外登記冊。
政策應該多久檢討一次?
承載法律或監管責任的政策、以及一切由董事會持有的政策,每年一次;其餘大部分每兩年一次;而只要有事件先於日曆發生,就即時檢討。固定周期並不是重點——事件觸發才是。一份在法例修訂前一個月剛按計劃檢討過的政策,下一個星期就已經過時,真正要緊的是那次計劃外的檢討。周期要逐份政策分別訂定,而不是給整套體系訂一個;把它寫在政策本身上;並放進一本對每一條目都顯示下次日期、而不只是顯示上次日期的登記冊裡。還有兩點很實際。把日期錯開,好讓審批機構不會在一個季度裡收到四十份政策。以及在真的遇到之前,就先決定檢討逾期意味著甚麼:政策不會因為檢討日期過去就自動失效,它仍然有效,所以逾期條目必須在登記冊裡看得見,並呈報到負責人的上級那裡,而不是被維護清單的人悄悄改個日期。
政策應該由誰批准?
由承載這份政策所表達的那份責任的組織來批准——這也是為甚麼一位名義上的審批人很少能撐起整套體系。本圖通向三個。訂定風險胃納、履行法定責任或者對外約束機構的政策,交董事會。具跨部門影響的政策——開支怎樣申報、個人資料怎樣處理、供應商怎樣合作——交由相關職能都有代表在場的執行委員會。其餘的,由持有董事會授權的政策委員會批准。提前在登記冊裡給每一份政策標上級別,好讓路線在草擬之前就已經確定,而不是在提交時才爭。而且無論機構多小,都要令負責人與審批人分開:一份由同一個人草擬、擁有並批准的政策,從來沒有經過第二雙眼睛;而當一份政策最後被發現與法定責任或者已簽合約相抵觸時,第一件被檢驗的就是這一點。
本頁與文件管制流程圖有甚麼不同?
兩者處在不同的層級。/yue/templates/文件管制流程 上的文件管制流程圖,是每一份受控文件都要走的生命週期——變更申請、草擬、審閱、審批、版本編號、發放、分發、已作廢副本的收回與定期檢討——由一位文件管理員來跑。本頁則是一份政策的管治循環,並且假定那套文件管制機制就在它下面。它多出來的是政策所特有的那部分:一次能在架構重組之後抓住無人認領情況的負責人核對、對照觸發原因的差距分析、勞資會議與工會的諮詢、由董事會或執行委員會或政策委員會分級審批、受影響人群的閱讀確認,以及在條文位置變動之後必須重新確認的例外登記冊。如果你們要的是單次審批內部的路由判定,請用 /yue/templates/文件審批工作流程。另外請留意它與標準作業程序的分別:政策是一種按日曆檢討的管治工具,不論有沒有變化都要檢討;而 /yue/templates/受控標準作業程序範本 上的標準作業程序是一份作業指引,工作變了才修訂。
如果政策檢討的結論是無需修訂,會怎麼樣?
它仍然必須被記錄下來,而這正是大部分框架跳過的那一半流程。在本圖裡,「政策是否需要修訂?」的「無需修訂」分支不會無聲退出;它終止於「記錄本次檢討並訂下次到期日」。這份紀錄應該寫明誰檢討的、對照甚麼檢討的——現行法規、事故歷史、上次檢討以來的審核發現——檢討日期,以及下次到期日。亦可以選擇以同一版本重新發放並只更新檢討日期,而不遞增版本號,這樣文件歷史就不會被一堆甚麼都沒改的修訂塞滿。之所以要緊,是因為認證審核與監管檢查抽查的是檢討的證據,而不是修改的證據。一份內容在三年之後依然確實正確的政策,是一個好結果;一份因為沒有人登記過檢討、於是看上去三年無人問津的政策,則是一條不符合事項——而從登記冊上看,這兩者無法區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