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記錄兒童保護及轉介途徑

記錄兒童保護及轉介途徑:先放即時危險分支,保密轉達,並顯示邊個必須知、邊個不可知。並非法律意見。

兒童保護途徑必須讓每個可能用到嘅人,喺佢擔心嘅時刻睇得明白。先畫即時危險分支,轉交畀一位指定負責人,並顯示邊個必須知、邊個唔可以知。

簡而言之

  • 先放即時危險嘅決定,而「是」分支要以短路徑通往緊急求助。
  • 每宗關注都轉交一位指定負責人,而唔係一個小組。
  • 顯示邊個必須知,並以註解寫明邊個唔可以知。
  • 當日以當事人自己嘅說話記錄關注。
  • 圖內用角色,絕不用姓名或可識別資料,並以限制查閱嘅紀錄作結。

為最難閱讀嘅一刻而設

兒童保護途徑往往喺壓力之下閱讀,而且常常由從未用過嘅人閱讀。呢點改變咗應該點畫。圖上第一個決定,應該係有冇人面臨即時危險,而「是」嘅分支,應該令人先保護當事人並致電緊急服務,然後才記錄。其他一切都跟喺呢個分支之後;放喺最前,等擔心嘅讀者知道頭十秒要做乜。

第二個原則係保密轉達。第一個聽到關注嘅人唔會調查。佢會當日用原本嘅字眼記低所講嘅嘢,並交畀一位指定負責人,例如指定保護兒童負責人。圖應該清楚顯示呢條單一路線,以及負責人決定乜:轉介、持續跟進,或者徵詢意見。同樣重要嘅係邊個唔會被通知。同事、其他家長,以及指控中嘅當事人,除非程序有訂明,否則都唔應該喺路線上,圖上加一則註解寫明,可以防止出於好意嘅閒話。

範例係一個學校兒童保護關注個案流程,包括涉及教職員指控嘅分支、轉介決定、跟進迴圈,同最後嘅保密紀錄。範例冇用任何真實兒童嘅資料,你自己嘅圖亦唔應該用:用角色同通用描述,而唔好用姓名。

本指南並非法律意見。責任、門檻同匯報途徑,因國家、地區同界別而異,由法定指引同你機構自己嘅政策訂定。圖只係該指引嘅視覺補充,而唔係取代。在有人倚賴之前,請先由你嘅保護兒童負責人審閱。

一個學校兒童保護關注途徑

一宗兒童保護關注,由最初擔憂到保密紀錄,設有轉介同跟進分支。

  1. 先處理危險,再記錄及匯報

    第一個決定問「是否有人面臨即時危險?」。如果有,教職員先保護學童並致電緊急服務,然後流程繼續。每宗關注都會當日以學童自己嘅說話記錄,並立即通知指定保護兒童負責人。

  2. 教職員被指控同評估

    負責人第一個決定問「關注是否涉及教職員?」,是的話就交去另一套處理教職員被指控嘅程序。否則負責人會連同學童嘅背景同先前嘅關注一併評估,然後決定「是否達到轉介門檻?」。

  3. 轉介、徵詢意見同跟進

    門檻決定有三條出路:轉介、持續跟進,或者向校外機構徵詢意見,後者會返回同一個決定。轉介只分享所需資料。如果獲接納,負責人議定由誰、在何時通知家長;如果被拒絕,就訂立有檢討日期嘅跟進計劃,一有進一步關注便重新評估。

  4. 保密紀錄

    每條路線都以限制查閱嘅保密紀錄作結。教職員、負責人同校外機構嘅泳道,顯示關注喺每一刻由邊個持有,以及邊度唔可以再傳出去。

運作方式

  1. 由書面政策開始

    拎你機構嘅保護兒童政策,同適用於你嘅法定指引。圖應該用視覺方式重述,而唔係自創步驟。

  2. 先畫即時危險分支

    喺開始之後第一個框加入即時危險嘅決定,「是」分支通往保護當事人同緊急服務。保持簡短,並且一眼就睇到。

  3. 轉交一位指定負責人

    記錄步驟之後,加一條通往負責人角色嘅單一線。喺 QueryChart 為負責人加一條泳道,令交接清晰。避免將關注分送畀多個人嘅分支。

  4. 畫出負責人嘅決定

    加入教職員被指控、轉介門檻,以及轉介有冇獲接納嘅決定。每條分支都要標示,並為未能肯定嘅個案加一個徵詢意見迴圈。

  5. 加入保密註解

    附一則註解,寫明邊個必須知、邊個唔可以知,以及向外部機構分享乜。用政策本身嘅字眼。

  6. 同負責人一齊核對

    同擔任該角色嘅人逐步走一次。佢會即時睇到欠缺嘅分支同本地規則。圖內保留角色,唔好用姓名。

應避免的錯誤

  • 將危險分支埋喺中間

    如果即時危險嘅決定放喺圖中間,擔心嘅讀者可能會錯過。要放喺最前。

  • 轉交一個委員會

    交畀一個小組嘅關注冇單一負責人。要指明一位負責人同一位副手。

  • 圖內有可識別資料

    千祈唔好將真實姓名、年齡或描述放入圖表。用角色同通用字眼。

  • 將圖當成政策

    圖補充法定指引同書面政策。如果兩者有分歧,以政策為準,圖需要更正。

繪製你自己嘅兒童保護途徑

將兒童保護範例打開成你自己嘅流程圖,將角色同校外機構換成你政策入面嘅,並請你嘅負責人審閱。

繪製你自己嘅兒童保護途徑

相關指南

常見問題

呢幅圖係法律意見嗎?

不是。兒童保護嘅責任、門檻同匯報途徑,因國家同界別而異。圖係你法定指引同機構政策嘅視覺補充,使用之前應由你嘅保護兒童負責人核對。

邊個應該被通知有關注?

由你嘅政策同你所在地區嘅法律訂定。作為一種模式,有關注嘅人只告訴指定負責人,其他人一概唔講,再由負責人決定是否轉介。圖亦應該寫明邊個唔會被通知。

可以用真實個案來建立呢幅圖嗎?

不可以。要根據政策建立,用角色同通用描述。絕不可以將真實兒童嘅姓名或資料放入流程圖、檔案名稱或註解。

下一步睇乜?

同一概念喺工作場所嘅應用,請睇工作場所意外報告流程(/yue/templates/工作場所意外報告流程);升級處理模式請睇如何繪製申訴及升級處理流程(/yue/guides/如何繪製申訴及升級處理流程);泳道請睇如何繪製流程交接(/yue/guides/如何繪製流程交接)。

本指南所用的範本

兒童保護關注個案流程圖 — 兒童保護關注個案流程圖:當日記錄、即時危險分支、負責人評估、轉介或跟進,以及保密紀錄。並非法律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