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建立 CAPA 流程

如何設計 CAPA 流程:把糾正與糾正措施分開,按風險設關卡決定是否展開全面調查,要求根本原因經過驗證,並在結案前檢查成效。

運作方式

  1. 界定甚麼會觸發 CAPA

    寫清楚哪些來源會輸入到這個體系——不符合項、投訴、審核發現、偏差、事故——以及每一種來源要跨過甚麼門檻。甚麼都收進來的 CAPA 體系會變成積壓,甚麼都不收的則會變成形式。兩種情況都很常見,也都可以在登記冊裡看出來。

  2. 在紀錄上把糾正與糾正措施分開

    給遏制與糾正各自的步驟與各自的欄位。一旦它們與糾正措施共用一個欄位,登記冊就無法告訴你究竟有多少問題真正在成因層面得到解決——審核員同樣看不出來。

  3. 為風險分級,並以關卡控制調查

    寫下分級準則——影響、復發、可偵測性、監管風險——並據此決定哪些問題進入全面調查。把準則放在決策節點上,令路徑判斷可重複,而不是取決於誰接手了這條紀錄。

  4. 要求根本原因經過驗證

    把根本原因這一步做成關卡,而不是一個欄位。成因如果未能確定,流程就應該擴大調查範圍,而不是繼續往下走。針對未經驗證的成因寫出來的措施,正是重新培訓成為最常見糾正措施、卻又極少奏效的原因。

  5. 把預防措施變成一條具體的問題

    問同一個成因還存在於哪裡——還有哪些生產線、廠區、產品或流程共用它——而不是問還有甚麼可能出錯。窄的問法可以回答,並能產出真正的措施;闊的問法只能產出一段文字。

  6. 在訂下措施的同時訂下成效檢查

    在規劃階段就決定用甚麼證據證明措施起了作用,以及要相隔多久才看。然後讓紀錄保持開啟,直至檢查完成,不通過則退回分析。以實施完成而不是以實際成效結案,是 CAPA 範疇最常見的單一審核發現。

常見問題

糾正措施與預防措施有甚麼分別?

糾正措施消除一個已經發生的問題的成因,令它不能再發生。預防措施針對的是在這裡尚未引發問題的成因——通常是在另一條生產線、另一個廠區或另一款產品上發現的同一個成因。實際上大部分 CAPA 紀錄都是糾正性的,而預防措施就是那個刻意去問「這個成因還存在於哪裡」的步驟。ISO 9001:2015 取消了預防措施這條獨立條款,改為基於風險的思維,但這條問題仍然值得明確地問一次。

甚麼情況應該觸發 CAPA?

來源因行業而異,但通常包括:不符合項與偏差、超過一定嚴重程度的客戶投訴、內部與外部審核發現、超出規格的檢驗結果,以及重複出現的事故。比這份清單更重要的,是每個來源上的門檻,以及其後的風險關卡——因為一個把每件小事都收進來的 CAPA 流程,只會產生一條重要紀錄排在瑣碎紀錄後面的輪候隊列。

怎樣驗證 CAPA 的成效?

在規劃措施時就決定證據與期限,而不是在結案時才決定。成效證據通常是一段時間內的某個量度——受影響步驟的缺陷率、復發次數、對已變更控制項的一次審核——並且要收集足夠多的週期才有意義。在措施實施完成時結案,而不是在它被證實真正起作用時結案,是這方面最常被提出的審核發現。

一宗 CAPA 應該多久結案?

調查與措施規劃通常以星期計;成效檢查則要再加上取得真實訊號所需的時間,對於低頻缺陷可能是幾個月。這正是好的 CAPA 流程會跟進兩個日期的原因:措施完成,以及紀錄結案。為了達到某個指標而壓縮後一個日期,正是成效檢查淪為形式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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