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SO 9001 品質管理系統的文件版本控制

ISO 9001 第 7.5 條對文件版本控制實際要求甚麼——識別、發放前審批、分發控制與保存——以及一張文件管制圖表如何向審核員證明這一切。

ISO 9001 的版本控制,是每一份受控文件上的一份紀錄:哪個修訂現行、誰批准的,以及它取代的那個修訂後來怎樣了——這正是審核員最先測試的第 7.5 條那一片切面。

簡而言之

  • 第 7.5 條要求成文資訊被識別、發放前經檢討與批准、受分發與存取控制,並被保存或處置——版本控制是這份清單裡識別與批准的那一半。
  • ISO 9001:2015 拿走了強制的「文件管制」程序;一份成文程序是可有可無的,管制本身不是。
  • 審核員抽查版本控制的方式,是在使用現場抽取一份文件、對照登記冊核對修訂,不是靠讀你的程序。
  • 版本控制(=修訂控制)不是變更控制(批准一項變更),也不是文件管制(整套第 7.5 條系統),更不是文件管理(儲存與檢索)。
  • 回收已作廢的副本,跟簽發新版本一樣,都是第 7.5 條的要求——大部分審核缺口都在這裡,不在編號方案。
  • QueryChart 的版本歷史——變更日誌、比較版本、還原——免費覆蓋了版本控制這項要求;見 /features/version-control。

第 7.5 條拿走的是程序,不是舉證

「版本控制」、「修訂控制」、「變更控制」與「文件管制」,常被當成可以互換使用,而在一次 ISO 9001 審核裡,這種習慣會換來審核發現。版本控制與修訂控制是同一個概念的兩個名稱:知道文件的哪一個迭代是現行的。變更控制,是在一次變更發生之前批准它的那個決定。文件管制,才是第 7.5 條實際指名的那個較廣泛系統,版本控制是它裡面的一項要求。一位說「給我看你的版本控制」的審核員,問的是一個具體問題:對任何一份文件,此刻哪一個修訂生效,以及是誰說了算。

ISO 9001:2015 的第 7.5 條,並不要求一份成文程序——2008 版所要求的六份強制程序,包括一份題為「文件管制」的程序,已經被拿走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項管制「成文資訊」的要求:識別並描述它(一個標題、一個日期、一位作者、一個參照編號——即版本)、在發放前檢討並批准其適切性,並管制它的分發、存取、檢索、儲存、防範非蓄意改動,以及保存與處置。這份清單裡沒有任何一項說這項管制必須寫成一份程序。清單裡的每一項都在說,這項管制必須是可以舉證的,而這正是審核員抽查的內容:在使用現場抽取一份文件、對照登記冊核對它的修訂,並問它取代的那一個後來怎樣了。

QueryChart 免費的版本歷史,不用額外設定就給你這個可舉證的一半——每一次儲存都是一次有日期、有歸屬的修訂,變更日誌顯示誰改了哪個欄位、由甚麼值改動,比較版本把兩個修訂並排顯示,還原一個舊版本只需一鍵。見 /features/version-control。它本身不會做的,是運作那個較廣泛的文件管制生命周期——申請、起草、審閱、審批、簽發、撤回、再次檢討——那套較完整的流程,見 /yue/guides/如何建立文件管制流程,並在下面以 /yue/templates/文件管制流程 那張圖表鋪陳出來。本指南只停留在那個生命周期裡版本控制的那一片切面:識別碼與修訂、發放前的審批,以及新修訂取代舊修訂時的撤回。

第 7.5 條的各項管制,坐落在一個生命周期裡的哪裡

二十列,五條泳道:跟審核員會抽查的同一條鏈——識別、審批、版本化、發布、撤回、控制存取,然後保存或處置。

  1. 先識別,發放前才審批

    第 1 到 8 列,正是第 7.5 條的「識別」與「使用前審批」:「提出文件變更申請」發生在任何人起草之前,「進行技術審閱」與「有待處理的意見?」經「按意見修改草稿」循環,而「批准簽發?」正是第 7.5 條要求、必須在文件送到任何其他人手上之前完成的審批。

  2. 版本號、登記冊、撤回

    第 9 列,「訂定版本與生效日期」,正是第 7.5 條指名的那個識別碼。第 10 列把它以「檔案」形狀的列,寫進文件總清單。第 11 列發佈到受控位置。第 12 列,「回收已作廢的副本」,是大部分文件管制流程完全略過的處置管制。

  3. 分發與存取,各自成列

    第 13 到 16 列,是第 7.5 條分發與存取的那一半:「今次變更是否需要培訓?」分岔成「完成變更內容的培訓」或「閱讀並確認新版本」,兩者匯合到「使用現行受控版本」——正是這一列,令使用其他任何版本,變成一宗不合規。

  4. 保存與處置,把這個循環收合起來

    「觸發既定的定期檢討」與「文件是否仍然有效?」,正是第 7.5 條隱含的那個檢討周期。「有效」在第 19 列記錄結論與下次日期;「修訂」循環返回第 2 列開啟一個新版本;「廢止」到達「文件已回收並廢止」——處置,是大部分登記冊從來沒有真正執行過的管制。

運作方式

  1. 給每一份文件一個獨立識別碼與一個修訂

    訂定一套編號方案——已發放修訂用整數、草稿用小數——並把識別碼、修訂、生效日期與審批人,印在每一頁的頁首。這是第 7.5 條成文資訊要求裡「識別」的那一半,也是審核員對照登記冊查核的第一件事。

  2. 在發放之前記錄審批,不是之後

    每一份新的或修訂過的文件,在到達它的受控位置之前,都要送經一位具名審閱人與審批人,並保留誰在何時批准了哪個修訂的紀錄。第 7.5 條要求的是使用前對適切性與充分性的審批——一份已經在流通的文件事後才被追認批准,是審核發現,不是修補。

  3. 發布到單一權威位置並登記

    在那一個位置以外的每一份副本,都是一個等着被發現的管制缺口。在發布新修訂的同一步,把它寫進文件總清單,令登記冊與受控副本永遠不會走樣分歧。

  4. 在同一步撤回已被取代的修訂

    在發布之後,緊接給撤回它自己獨立的一步,並列出舊修訂觸及過的每一個使用點——告示板、共用磁碟、供應商資料包。一本登記冊寫着修訂 4 是現行版本,牆上卻仍然貼着修訂 3,正是大部分審核實際找到的那個缺口。

  5. 設定檢討周期並記錄結果

    為每一份受控文件加上一個檢討日期,並記錄結論——維持、修訂或廢止——而不只是刷新日期。第 7.5 條的處置要求期望有一個結局,所以「廢止」必須是圖表上一個真的到得了的結果,而不是圖外一個假設。

  6. 讓 QueryChart 的版本歷史,充當你的憑證

    在 QueryChart 建立的每一張圖表或文件,每一次修改都自動是一次有日期、有歸屬的修訂。打開變更日誌,向審閱人準確展示改了甚麼;用比較版本,為審核員把兩個修訂並排顯示;如果一次修訂需要撤回,就還原較早的一個。見 /features/version-control。

應避免的錯誤

  • 一份描述了沒有人真正執行的管制的程序

    如果登記冊跟牆上的實際情況不一致,寫一份優雅的文件管制程序,滿足不了任何人。第 7.5 條不要求那份程序;它要求的是憑證,所以要把力氣花在登記冊與撤回清單上,不是花在文字上。

  • 把版本控制跟變更控制混為一談

    版本控制回答的是「哪個修訂現行」;變更控制回答的是「這項變更在發生之前有沒有獲批」。一張圖表可以同時顯示兩者,但它們是分開的問題,需要分開的列——把兩者合併成一個審批步驟,正是令審核員追問一個你答不出的問題的原因。變更控制本身的機制,見 /yue/guides/如何建立變更控制流程。

  • 對列印本沒有任何答案

    為機台工位列印、或者交給供應商的一份修訂,位於你受控位置以外,也正是審核員第一份要求查看的副本。要麼為容許存在的列印本蓋章並登記,要麼直接禁止列印——「我們對此沒有政策」,不是一套版本控制系統。

  • 把還原當成復原

    在 QueryChart 裡還原一個舊圖表修訂,會建立一個新的現行修訂,而不是刪除中間那些修訂,所以完整歷史對登記冊與審核員的軌跡而言,仍然保持完整。還原,跟刪除一個錯誤,不是同一個操作。

建立你的 ISO 9001 文件登記冊

把文件管制圖表當成你的起始登記冊,訂下你自己的編號方案,讓 QueryChart 的變更日誌,充當 ISO 9001 審核抽查時所要找的憑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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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指南

常見問題

ISO 9001 第 7.5 條,對文件版本控制實際要求甚麼?

它要求成文資訊被識別(一個標題、日期、作者與參照——即版本)、發放前經檢討與批准其適切性,並就分發、存取、檢索、儲存、防範非蓄意改動,以及保存與處置受到管制。版本控制是這份清單裡識別、發放前審批與處置的部分;分發與存取,則是第 7.5 條在旁邊列明、相關但獨立的另一項管制。

在 ISO 9001:2015 之下,文件管制仍然需要一份成文程序嗎?

不需要。2015 版拿走了 2008 版要求的六份強制成文程序,包括一份題為「文件管制」的程序。現在第 7.5 條要求的是管制本身,透過成文資訊——一本登記冊、一套版本方案、一份審批紀錄——來舉證,不論有沒有一份程序描述你如何運作它。一份程序原本會描述的較完整流程,見 /yue/guides/如何建立文件管制流程。

版本控制跟修訂控制、變更控制、文件管制有甚麼分別?

版本控制與修訂控制,是同一個概念的兩個名稱:知道文件的哪一個迭代是現行的。變更控制,是在一項變更做出之前批准它的那個決定——是關卡,不是紀錄。文件管制,是第 7.5 條指名的整套系統,版本控制是其中一部分;文件管理則是儲存、尋找與保護文件這件事較廣泛的紀律,不論有沒有版本可言。本頁覆蓋版本控制那一片切面;變更控制的機制見 /yue/guides/如何建立變更控制流程。

ISO 9001 的文件版本控制,跟第 4.4 條是同一回事嗎?

不是。第 4.4 條要求你確定一個流程的輸入、輸出、次序、與其他流程的互動、準則、資源、職責與風險——是流程設計,不是文件。第 7.5 條管治的,是一個流程所產生的成文資訊,包括它的版本。一張流程圖,可以滿足第 4.4 條的一部分,卻仍然在第 7.5 條上不合規——如果這張地圖本身沒有修訂、沒有審批紀錄、也沒有登記冊項目。第 4.4 條的那一面,見 /yue/guides/如何建立符合iso9001的流程。

QueryChart 的版本歷史,滿足 ISO 9001 版本控制的要求嗎?

在識別、發放前審批與歷史這一面,滿足——每一次儲存都是一次有日期、有歸屬的修訂,變更日誌記錄誰改了甚麼,比較版本與還原給你審核員抽查時要找的憑證,全部包含在免費方案裡。見 /features/version-control。它預設不會做的,是強制執行一套對應具名合規框架、防篡改的雜湊鏈審計軌跡——那是一項獨立、需要主動開啟的功能,給有需要的機構,不是每一張圖表都預設開啟的東西。

本指南所用的範本

文件管制流程圖 — 文件管制流程圖,設有撰寫人、審閱人、審批人、文件管理員與最終用戶五條泳道:起草、審批、發放與定期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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