變更管理流程圖(MOC、PSSR、期限)
製程安全的變更管理(MOC)流程圖:同類替換篩檢、變更分類、危害審查、授權批准、開車前安全審查(PSSR),以及臨時變更的期限循環。
運作方式
把泳道改成你們廠區的角色
把提出人、MOC 協調人、技術權責人、危害審查小組、授權主管與操作單位,換成你們廠區真實存在的角色。大部分廠區會按專業把技術權責人拆開——製程、機械、電氣、儀電控制——所以要決定那是一條泳道還是幾條。令協調人與技術權責人保持分開:一個負責運行流程、追登記冊,另一個承擔工程判斷。如果承攬商也會提出變更,就要寫明,因為一條名叫提出人、實際上只默默指自家員工的泳道,正是承攬商的修改逃出流程的方式。
把同類替換的判定準則寫下來
「是否屬同類替換?」是唯一一格可以把變更整個帶離流程的方框,所以它需要成文準則,而不是靠判斷。把同類定義為在規格、材質、等級、製造商設計意圖與安裝形態上完全相同,然後指名誰有能力做這項判定——在庫存系統上找到一個相當品,不是工程判定。停產是大部分廠區失守的地方:一旦原品項不再生產,供應商最接近的現行型號就是變更,表單應該把這一點寫明,而不是留給當下時間壓力最大的那個人去拿捏。
訂定危害審查的分派規則
把「採用哪一級危害審查?」變成一張表,而不是一場對話。低風險可能只需要兩位適任人員完成一份留有紀錄的變更檢核表。中風險是配合檢核表的假設情境或結構化假設情境分析。高風險——凡是動到化學品、連鎖、釋壓系統、控制邏輯或安全操作界限的——就送去由主持人帶領的 HAZOP,並把原本那份研究攤開在桌上。指名誰決定等級,並要求把理由記在決定旁邊。
公布授權權限矩陣
授權應該跟著危害走,而不是跟著金額走。寫下誰可以授權一項低風險的永久變更,誰必須授權任何影響安全儀控功能、釋壓計算基準或操作包絡線的變更,以及誰簽署會改動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或安全報告的變更。讓「需補充作業」這個答案真的有牙齒:它把變更退回「記錄技術依據」,而不是被讓步成一個附帶條件的核准,然後那些條件事後沒有人承擔。
把 PSSR 做成一次現場走查,配一份已結清的事項清單
一場可以坐在辦公桌前完成的開車前安全審查,不是開車前安全審查。檢核表要確認施工與設計相符,操作、保養與緊急應變程序齊備而且是現行版本,將要操作該變更的人已經受訓,以及危害審查的事項是已經結清,而不是已經指派。決定誰有資格宣告通過,並讓這個人置身於做出這項變更的團隊之外;任何未結事項一律經「結清 PSSR 應辦事項」退回。
為每一個期限日期指定負責人,然後走一次圖再發佈
給每一項臨時變更一位具名的負責人,以及一個由登記冊在到期之前、而不是之後才提出的日期。然後議定臨時變更的最長壽命,以及緊急變更要在幾天還是幾星期之內重新走完整流程。最後,帶著定稿的圖與一班操作人員、一位保養主管、技術權責人以及負責授權變更的人一起走一次,按他們實際的做法改正,再發佈該版本並保留此前的版本,令日後打開它的人知道自己看的是哪一版。
常見問題
變更管理(MOC)流程包含哪些步驟?
提出變更並在 MOC 登記冊登錄;用同類替換準則篩檢,完全相同的替換以保養維修工作的身分離開流程;把餘下的分類為永久、臨時或緊急,並給臨時的一個期限日期和一份拆除計劃;記錄技術依據;按風險大小做一次危害審查,由變更檢核表、假設情境分析,一直到一場完整的 HAZOP;評估對安全系統、操作界限與安全報告的影響,並把應辦事項記下來;在危害所要求的層級取得授權;更新程序書、圖面與 P&ID;訓練所有受影響的人,包括保養人員與承攬商;通過開車前安全審查;執行變更並開車;然後結案並保存紀錄,或者,如果是限期變更,在到期時檢視它,決定轉為永久變更還是拆除。美國 OSHA 的製程安全管理標準要求書面程序必須涵蓋技術依據、對安全與健康的影響、程序書的修改、變更的有效期間,以及授權的要求;在台灣,製程安全評估相關法規同樣把製程修改(變更管理)列為必要的管理事項。本圖就是把那份清單變成一條帶關卡的路線。
甚麼才算同類替換?
同類替換是指與被替換品項在規格、材質、等級與設計意圖上完全相同的東西——同一個零件、依同一份圖面、以同樣方式安裝。其餘一切都是變更,都要進入 MOC 流程,無論它看起來多小、多便宜。這個區分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它是離開流程的唯一一個正當出口,也是大部分 MOC 制度漏水的地方。以下這些都不算同類替換,不管倉管怎麼叫它們:葉輪直徑或軸封配置不同的泵浦、換了材質的墊片、內件不同或失效位置不同的閥、重設到新壓力的釋壓閥、量程或失效模式不同的儀器,以及控制器的韌體或軟件改版。有兩條做法很管用:要求把判定連同做判定的適任人員姓名一起記錄下來;以及去稽核那些判為同類的案子,而不是只稽核變更——因為從來沒有進入流程的那些,才是沒有人在看的那些。
甚麼是開車前安全審查?何時需要做?
開車前安全審查(PSSR)是新建或經修改的設施投入運轉之前的最後一道檢查。它確認四件事:施工與設備符合設計規格;操作、保養與緊急應變程序齊備而且足夠;危害審查已經完成,其建議事項已解決或已落實;以及所有將要操作或保養該變更的人都已受訓。依美國 OSHA 的製程安全管理標準,新設施必須做 PSSR,而經修改的設施,若修改幅度大到需要更動製程安全資訊,同樣必須做。它之所以被畫成一個帶循環的決策而不是一格簽名,是因為這是商業壓力最大的一道關卡:變更已經做好,停車期已經結束,工廠等著復產。在本圖裡,仍有未結事項的審查會退回「結清 PSSR 應辦事項」,然後重做一次;唯一的去路就是穿過它。
臨時變更可以留多久?
只能留到授權當時議定的期限日期為止——這正是為甚麼日期要在分類階段訂定,而不是留待日後再說。很多廠區把臨時變更的上限訂在下一次計劃停車,或者一段固定期間例如六個月,並要求任何超過上限的變更,必須以永久變更的身分走完整流程重新授權。失效的模式眾所周知,而且始終如一:一項臨時修改在壓力下裝了上去,壓力過去了,沒有人承擔拆除,圖面上畫的仍然是原本的配置,多年之後有人照著一份早已不再描述這座工廠的圖去規劃隔離。有兩件事可以阻止它。每一項臨時變更都有一位具名的負責人,而不是一個部門;而且登記冊在期限日期之前就提出檢視,而不是事後才報告逾期。在本圖裡,「到期時是否仍有需要?」正好只有兩條分支——轉為永久變更,或者拆除並把原狀復原。靜靜延期不在選項之列。
製程安全的變更管理與 IT 變更管理流程有甚麼不同?
兩者共用一個詞,其餘幾乎毫無共通之處,而把其中一個當成另一個的替代品,本身就是一項實在的危害。IT 變更管理,也就是 /yue/templates/變更管理流程 上那份 ITIL 意義下的變更管理流程圖所涵蓋的,管的是對一項運行中服務的變更。它問的是:這項變更會不會造成中斷、能不能回復、變更時段在甚麼時候、CAB 有沒有核准。製程安全意義下的變更管理,管的是在一座會傷到人的廠區裡,對設備、化學品、操作界限、控制系統、程序書與人力編制的修改。它問的是:這項變更有沒有改變某項危害、釋壓計算或連鎖是否仍然成立、安全報告是否仍然有效、操作人員在開車之前有沒有受訓。這些問題,CAB 一條都沒有能力回答。兩套流程確實有一個值得指明的重疊之處:控制系統或安全儀控系統的變更,往往是在 IT 或自動化的變更隊列裡提出的,但它同時必須走 MOC。遇到這種情況,要讓 MOC 成為權威,IT 那筆紀錄只是排程用的產物,而不是反過來。